香港主板 「盈利測試」
為符合「盈利測試」,新申請人須在相若的擁有權及管理層管理下具備足夠的營業記錄。這是指發行人或其有關集團(不包括任何聯營公司,或其業績是以權益會計法記入發行人財務報表內的其他實體)(視屬何情況而定)須符合下列各項:
① 3年税后盈利≥HKD8,000万,首2年税后盈利 ≥ HKD4,500万,近1年税后盈利 ≥ HKD3,500万
上述盈利應扣除日常業務以外的業務所產生的收入或虧損;
② 至少前3個會計年度的管理層維持不變;
③ 至少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擁有權和控制權維持不變。